【財華社訊】2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的通知》,自《通知》發佈之日起開展保險資金投資黃金業務試點。《通知》主要從試點内容、試點要求及監督管理三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在試點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試點投資黃金的業務範圍和投資方式,並確定了10家試點保險公司。在試點要求方面,《通知》對試點保險公司投資黃金的事前事中管理進行了規範。在監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確了試點業務的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機制以及相關監督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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