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找準定位,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一)明確基金定位。政府投資基金要聚焦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薄弱環節,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按照投資方向,政府投資基金主要分為產業投資類基金和創業投資類基金。(二)優化產業投資類基金功能。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在產業發展方面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圍繞完善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佈局建設未來產業,重點投資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延鏈補鏈強鏈項目,推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三)鼓勵發展創業投資類基金。創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支持科技創新,著力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推動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解決重點關鍵領域「卡脖子」難題。(四)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合理確定政府投資基金存續期,發揮基金作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調節作用,積極引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本出資。在需要長期佈局的領域,可採取接續投資方式,確保投資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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