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1月29日,香港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第四阶段将于12月1日全面实施,涵盖发光二极管(LED)灯、气体煮食炉和即热式气体热水炉。
计及第四阶段,强制性标签计划共涵盖11类订明产品,包括空调机、冷冻器具、紧凑型荧光灯(悭电胆)、洗衣机、抽湿机、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磁炉、LED灯、气体煮食炉和即热式气体热水炉。强制性标签计划第四阶段于2023年9月1日生效,并设有15个月过渡期。实施第四阶段后,估计每年可额外节省能源约570太焦耳(约1.6亿度电),相当于约75000公吨碳排放。而强制性标签计划所涵盖的住宅总能源消耗量将由约五成大幅提高至约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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