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財政部副部長廖岷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下一步將積極研究出台有利於房地產平穩發展的措施,主要有三方面考慮:
第一,允許專項債券用於土地儲備。主要是考慮到當前各地閑置未開發的土地相對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專項債券回收符合條件的閑置存量土地,確有需要的地區也可以用於新增的土地儲備項目。這項政策,既可以調節土地市場的供需關系,減少閑置土地,增強對土地供給的調控能力,又有利於緩解地方政府和房地產企業的流動性和債務壓力。
第二,支持收購存量房,優化保障性住房供給。考慮到當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對較多,主要採取兩項支持措施:一項是,用好專項債券來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項是,繼續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原來這個資金主要是用來支持以新建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現在我們對支持的方向作出優化調整,適當減少新建規模,支持地方更多通過消化存量房的方式來籌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過這兩項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進房地產市場的供需平衡,又可以優化保障房的供給,滿足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時優化完善相關稅收政策。正在抓緊研究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政策。下一步,還將進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調整優化相關稅收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促進房地產穩定發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項政策協同發力。政策執行中,我們將持續加強財政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加強中央與地方的聯動,加強新老政策的銜接,打好組合拳,堅定不移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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