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10月2日消息,據雲南法制報報道,2023年2月,7名被告人共同商議搭建一個網絡平台,用於投資虛擬貨幣。達成協議後聯係了四川某公司,由技術人員開發「3M平台」發行代幣「馬夫羅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高額獲利的方式引誘投資者加入該項目。平台建成運作後,7名被告人積極宣傳投資平台可高額獲利,並到綫下宣傳發展下綫,其下綫又發展了其他下綫。經鑒定,用戶下綫層級數為3層以上(含3層),且累計下綫數為30個以上(含30個)的用戶共計375個。7名被告人分別獲利4300元至2萬元不等。
西疇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7名被告人利用「3M平台」發行虛擬貨幣,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獲得高額利潤的方式引誘投資者加入平台,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記酬獲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發展層級、認罪認罰、退繳贓款等量刑情節,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内容來源:P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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