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News 9月30日消息,據鏈新聞報道,台灣「金管會」宣佈開放專業投資人以復委託方式投資外國虛擬資産ETF。符合資格的專業投資人包括: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産客戶、屬於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以及屬於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為確保投資人具有足夠的投資經驗與知識,證券商在提供虛擬資産ETF服務時,必須建立一套完善的適合度評估制度,並經董事會審查通過。在客戶首次購買虛擬資産ETF之前,證券商須先評估客戶是否具備相關投資經驗及專業知識,以確保客戶的投資風險適配性。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其他投資人必須在首次購買虛擬資産ETF前簽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在接受投資人首次購買虛擬資産ETF之前必須向投資人提供相關的商品資訊,以協助投資人充分了解所投資的虛擬資産ETF特性及相關風險。
内容來源:P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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