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ub News 消息,據 The Block 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對幣安提出的修訂訴狀中的腳注中表示,當提到「加密資産證券」一詞時,它並不是指加密資産本身,而是指銷售這些資産時的一整套合同、期望和理解。實際上,SEC 只是將這一術語作為一種「簡寫」。
SEC 還聲稱其一直持有這一立場,並提到在對 Telegram 的案件中也有類似的補充說明。然而,為了澄清問題,該機構表示今後在對幣安的案件中將避免使用這種簡寫,並且「對任何造成的混淆表示遺憾。」
内容來源:TECHU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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