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今日表示,有關《輸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安全監管及口岸便利通關合作協議》的新措施於5月21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產食品,在內地海關實地查驗無異常,但仍須接受抽樣檢測,則在抽樣後可直接放行,無需等待檢測結果。
便利通關安排首階段先涵蓋三大類食品,包括(1)飲料及冷凍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2)餅乾、糕點及麵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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