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华文轩(00811.HK)公布,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韩文龙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公司主要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监事会建议委任薛丰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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