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商務部網站發佈,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韓國和日本的進口丁腈橡膠繼續按照商務部2018年第84號公告、2022年第18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產品範圍和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復審產品範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18年第84號公告公佈的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範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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