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關於紮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強存量資源統籌利用,鼓勵土地用途兼容、建築功能混合,探索“主導功能、混合用地、大類為主、負面清單”更為靈活的存量用地利用方式和支持政策,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資機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提供合理信貸支持,創新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完善居民出資分擔機制,拓寬城市更新資金渠道。建立政府、企業、產權人、群眾等多主體參與機制,鼓勵企業依法合規盤活閑置低效存量資產,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探索運營前置和全流程一體化推進,將公眾參與貫穿於城市更新全過程,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堅持“留改拆”並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加強曆史文化保護傳承,不隨意改老地名,不破壞老城區傳統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隨意遷移、拆除曆史建築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同時也要防止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長期閑置。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不破壞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樹和有鄉土特點的現有樹木,不挖山填湖,不隨意改變或侵占河湖水系。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安全發展理念貫穿城市更新工作各領域和全過程,加大城鎮危舊房屋改造和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力度,確保城市生命線安全,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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