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保局發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在繼續保留原“雙通道”管理藥品名單基礎上,將新增國談藥品、競價藥品納入“雙通道”管理,其中阿茲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顆粒自2023年4月1日起納入“雙通道”管理。2021年12月16日省醫保局官網公布的《浙江省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品名單(2022年1月1日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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