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發布關於調整粵港跨境貨車運輸措施的通告。
一、恢複所有跨境貨車司機入境作業資格。
二、遠端檢測措施。跨境貨車司機入境前48小時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可入境,如呈陽性,轉陰後再入境。入境後粵康碼不再賦黃碼。
三、健康管理。取消跨境貨車司機在深圳口岸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跨境貨車司機自己做好個人健康管理。
四、調整跨境貨車司機入境作業方式。取消跨境貨車司機預約申報入境作業有關要求;不再在“跨境安”系統申報跨境貨車運輸有關業務;不設置交通運輸定點服務場所、指定住宿點、作業點;不對跨境貨車司機和進口貨物等采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五、原作業點工作人員管理。工作人員不再進行分類管理,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
六、恢複疫情前跨境運輸常態化管理。
七、廢止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項跨境貨車運輸管理政策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3年1月8日零時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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