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旅部印發《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其中提出,旅行社要對旅遊產品進行安全風險評估,選擇具有相應資質且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應商、合作商,確認防疫要求,明確各方權責,滿足安全條件。要加強溝通聯系,及時了解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風險等級及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情況,做好線路設計、產品對接和預訂等工作。不組團前往高風險區旅遊,不承接高風險區旅遊團隊,不組織高風險區遊客外出旅遊。相關區域列為疫情高風險區時,未出發的旅遊團隊必須立即取消或更改旅遊行程。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明確雙方疫情防控相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確保團隊旅遊平穩、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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