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國家衛健委印發方艙醫院設計導則(試行)的通知。《導則》提出,汙染區內的建築及設施與院區外周邊相鄰建築、及清潔區內建築之間的綠化隔離距離不宜小於20m,當不具備綠化條件時,其隔離距離不宜小於30m。收治區宜按每20床位設置一個看護單元,單元之間設置輕質隔斷。收治人員每床位淨使用面積不宜小於6平方米,可根據情況進行靈活隔斷組合。宜在病床床頭和一側設置高度不低於1.3m的隔斷,圍合形成相對私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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