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2022年第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7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2000元至4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停車場、保險公司、醫療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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