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關於規范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向客戶提供長期直至終身的養老金領取服務,探索將商業養老金融產品與養老、健康、長期照護等服務相銜接,豐富養老金領取形式。
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可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商業養老金融產品,銀行保險機構可在產品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養老”字樣。其他金融產品不得在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養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樣。
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按照依法合規、穩妥有序、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對名稱中帶有“養老”但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金融產品進行更名或清理,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向監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各銀行保險機構法人應向其直接監管責任單位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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