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恒鼎實業(01393.HK)公布,內容有關公司建議境外債務重組。計劃債權人之會議將於2022年5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以考慮及酌情批准公司及計劃債權人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73及674條訂立之建議安排計劃。有關計劃會議之文件已於2022年4月28日寄發予計劃債權人。
根據召開會議命令,高等法院已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鮮揚先生,擔任計劃會議主席,如其未能出席,則由代理總經理,銷售和營銷主管鮮帆先生擔任,如其未能出席,則由公司一名董事擔任,並指示主席向高等法院呈報計劃會議之結果。
計劃須待高等法院其後批准及認許,以及就該計劃所載的先決條件達成或(如獲准)獲豁免後,方可作實。
高等法院的認許聆訊暫訂於2022年6月6日上午10時正進行。計劃債權人可以(但並無責任)出席認許聆訊。
公司已委任鐘港資本有限公司以就計劃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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