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於2022年2月22日,公司附屬公司新疆新能源收到北京中院執行裁定書(2021)京02執962號。因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北京中院依法對江蘇高傳持有的盱眙高傳(註冊資本人民幣1.6億元)100%股權予以拍賣。根據北京中院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該股權評估值為約人民幣1.08億元,起拍價為人民幣7547.33萬元。
新疆新能源參與了本次公開競拍,並以最高應價人民幣7547.33萬元競得盱眙高傳100%股權。新疆新能源作為質押權人以享有的債權沖抵拍賣款。因新疆新能源通過公開競拍取得了盱眙高傳100%股權,盱眙高傳成為新疆新能源的全資子公司。新疆新能源可通過出售盱眙高傳的資產或運營電站方式獲得收入,用於收回對盱眙高傳的應收款項。
於2月23日,新疆新能源已收回了部分款項,包括盱眙高傳電費收入人民幣6942.32萬元、已執行擔保人財產人民幣246.25萬元及用於抵償盱眙高傳欠付新疆新能源款項的本次拍賣款項人民幣7547.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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