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龍資源(01712.HK)公布,根據公司目前所得資料,以瑞典環境上訴法院判公司上訴得直,毋須增加Svartliden復墾債券為前提,以及基於對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預期集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將會錄得介乎約10萬澳元至50萬澳元的除稅後溢利,而截至2020年度的除稅後溢利為1020萬澳元。
該業績變動,主要是由於(a)經動用全數結轉稅務虧損後,集團的芬蘭業務產生370萬澳元所得稅開支;(b)相應期間包括Fäboliden由2020年5月至9月的高品位試採的噸量礦石產出的黃金;及(c)對Kaapelinkulma的露天採礦於2021年4月完成,Orivesi的餘下礦石存量亦已耗盡,Vammala其後僅對Jokisivu礦場採出的噸量礦石進行加工,導致採出礦石的平均品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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