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雲頂香港(00678.HK)公布,就於2022年1月20日(百慕達時間)JPLs的委任而言,陳錦興先生已辭任公司執行董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書之授權代表之職務,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翁美儀女士已辭任公司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之職務,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公司其中一名JPLs黃詠詩女士已獲委任為法律程序代理人,以取代陳先生,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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