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完成2021年度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監管評估工作。評估認為,部分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關鍵少數在經營理念上對風險管理不夠重視,在專業能力上也難以滿足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需要;部分公司照搬照抄模式化的風險管理制度或監管規則,缺乏可操作性;“重制度、輕落實”的現象較為普遍;部分公司相關部門配合聯動不足,降低了風險管理工作實效;部分公司風險管理工具運用能力不強;部分公司信用風險管理不到位,內部評級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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