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協合新能源(00182.HK)宣佈,藉著公司所發出並獲Goldman Sachs接納,日期為2021年12月24日的提前償還要求函,公司與Goldman Sachs已協定,金額合共1800萬美元的未償還可換股貸款(連同全部應計未付利息及全部其他當時到期應付的款項)須於提前償還要求函日期起計兩個月内提前償還,代價為公司支付提前償還費用約458萬美元(約3572萬港元)。
提前償還事項後,可換股貸款的未償還本金額將為零,而可換股貸款項下公司的全部義務將予失效。董事認為,即使集團賬目將因提前償還事項而錄得虧損約3352萬港元,惟提前償還事項及建議更改事項符合公司及整體股東的利益,因為此舉將消除發行轉換股份所致的攤薄效應(尤其是鑒於轉換價相對於股份的市場價格呈大幅折讓),且將節省利息成本。董事亦認為,提前償還要求函之條款(包括提前償還費用)(乃經公司與Goldman Sachs的公平磋商後達成)屬公平合理。提前償還事項將以集團的内部資源撥付。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