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於近日印發了《關於精簡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報告事項的通知》。《通知》共4條,對監管報告事項的取消、合並及整合報送時間進行規定,進一步規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報送行為。
一是取消21項監管報告。根據保險資管行業發展實際和市場形勢變化,取消已通過監管信息系統報送的報告等事項,壓實機構主體經營管理責任,提高機構監管和風險監管質效。
二是將6項監管報告合並為3項。對同類事項進行合並,避免重復報送。
三是整合3類報告的報送時間。突出機構監管,將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等報送時間整合為按季度集中報送,減少報送次數,提高報告的系統性。
四是進一步規范監管報告報送行為。要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報送監管報告,杜絕遲報、錯報、漏報等情形,切實提高報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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