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國銀租賃(01606.HK)公布,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於2021年12月22日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據此,(i)出租人以代價人民幣12.50億元向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及(ii)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賃物,租賃期為60個月。
租賃物為位於中國廣西省的配套工程設施和固定資產。租賃物的評估值共計約人民幣16.71億元。
承租人為南寧威寧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其主要從事資產運營和資本運營、市政設施附屬資產開發經營和房地產開發等業務。
融資租賃合同乃由公司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公司與承租人訂立融 資租賃合同,有益於增加公司融資租賃業務收入,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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