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海能源(00342.HK)公佈,李雄傑先生、黃耀鵬先生和蔡智徽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
於2021年12月17日,張鈞鴻先生已提出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旭炜先生已提出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徐名社博士已提出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該辭任於2021年12月17日起生效。
港交所原文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