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HOLDINGS(01116.HK)公布,其獲悉執行董事兼主席徐立地先生及非執行董事王東奇先生被懷疑濫用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Bamian Investments PteLtd(Bamian)之公司印章,不法地解除李國樑先生、林錦和先生及溫麗曼女士作為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廣州美亞股份有限公司(由Bamian持有廣州美亞81.4%股權)董事之職務,違反徐先生及王先生對公司負有之受信責任。
有鑑於此,於2021年12月2日,董事會議決暫時停止以下所有人士之一切有關職務及職權:徐先生作為執行董事兼主席之職務及職權(包括作為提名委員會主席之職務)以及作為Bamian、廣州美亞及集團旗下所有其他公司的董事、人員或僱員之職務及職權;及王先生作為非執行董事以及作為Bamian、廣州美亞及集團旗下所有其他公司的董事、人員或僱員之職務及職權,即時生效,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於有需要時就徐先生及王先生懷疑違反受信責任向彼等採取法律行動;將決議案告知廣州美亞之少數股東,並於有需要的情況下召開股東大會以處理任何有關事宜。授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振傑先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就徐先生及王先生各自有否違反對本公司負有之受信責任及作出任何有損股東整體利益之行動進行內部調查。獨立調查委員會可於有需要時委任法律顧問並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使廣州美亞解除李先生、林先生及溫女士作為廣州美亞董事的職務之董事會決議案作廢;及使廣州美亞委任郝強先生、賀朋先生及劉海洋先生為廣州美亞董事之董事會決議案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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