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威揚酒業控股(08509.HK)公布,於2021年11月26日,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威揚(酒業)有限公司(借方)、創興銀行有限公司「貸方」及公司(作為擔保人)訂立銀行融資函件,以重續貸方於2021年3月12日授出之銀行融資。融資函件包含一項貿易融資、一項定期貸款及一項透支融資,最高融資額分別為4800萬港元、2000萬港元及300萬港元,經貸方批准可根據融資函件所載條款及條件供威揚(酒業)使用,惟須經(其中包括)貸方不時審閱及受限於貸方按要求償還之淩駕性權利。
根據融資函件,公司將促使(其中包括)公司控股股東丁志威先生及王姿潞女士「控股股東」繼續擔任單一最大股東及合共持有公司不少於50%實益權益。於11月26日,控股股東於公司之總實益權益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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