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基集團(00886.HK)公布內容有關建議財務重組;清盤呈請;及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以進行重組,根據開曼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開曼群島時間)之命令,任何公司債權人可依願就本身有關於開曼群島之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以及本公司之整體重組計劃之狀況提交及送達書面資料。
開曼法院已經指示,債權人應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一)(開曼群島時間)下午二時正前向公司之開曼群島律師(Conyers Dill & Pearman)提交書面資料。鑑於本公告之時間,公司準備接受此後至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之延期聆訊(訂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十時正(開曼群島時間進行)進行)之前所收到之資料。
債權人提交之資料應在上述法院規定之限期前發送至以下電郵地址:
• Jasamine.Yung@conyers.com;及
• Roisin.Liddy-Murphy@conyers.com。
債權人之債權人身份獲核實後,可要求公司提供而公司將會提供向開曼法院提交與清盤呈請及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有關之文件副本。
公司希望繼續在公開和透明的基礎上與債權人(及其他持份者)進行交易及合作。倘若債權人有任何疑問、意見或關注事宜,謹請聯絡公司之投資者關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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