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腾讯(00700.HK)旗下微信支付、阿里巴巴(09988.HK)旗下支付宝收款码传将禁用经营性质服务。新华社于11月27日独家报道,指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为误读。使用“码牌”或者列印封装的二维码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人行有关部门人士说,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另据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相关人士指,上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有一些人是对部分内容产生了误读。
上述通知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人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讯息。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