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HK)公布,建議將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中信金屬股份,分拆到上交所獨立上市。
該公司已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向港交所遞交關於建議分拆的申請,而港交所已確認該公司可繼續進行建議分拆。
預期中信金屬股份將於今年底前向中證監遞交上市申請。
中信金屬股份主營業務為礦物貿易,包括鐵礦、鋼材、鈮、其他有色金屬和其他產品。
根據第15項應用指引第3(f)段,預期應向其現有股東提供一項保證配額的權利。據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顯示,公司的大部份股東為中國大陸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機構。然而,由於中信金屬股份的股份擬在上交所上市,在現行中國法律法規及中證監政策下,僅中國大陸的自然人、法人和機構及合資格境外投資者可開立證券帳戶投資在上交所掛牌的A股。
根據中信金屬股份之中國法律顧問意見,中信金屬股份將在上交所掛牌的股份(包括新股及現存股份)將不能分配(無論是以分派方式還是以優先申請認購方式)給非中國大陸投資者。因此,無論是以分派已發行股份方式或是優先認購方式,公司皆未能就建議分拆向現有股東提供保證配額。公司已向聯交所遞交,而聯交所已同意授出豁免遵守第15項應用指引第3(f)段的申請。
經考慮上述情況及建議分拆的理由及裨益,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建議分拆以及不向公司現有股東提供保證配額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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