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16日發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條等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小兒酚氨咖敏顆粒、氨非咖片、複方氨基比林茶堿片、氨林酚咖膠囊、氨咖敏片、丁苯羥酸乳膏、小兒複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種藥品開展了上市後評價。
經評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種藥品在我國的生產、銷售、使用,註銷藥品註冊證書。已上市銷售的產品,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負責召回,召回產品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或者依法采取其他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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