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集团(00886.HK)公布,由于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收益显着下降,集团之流动资金水平转差,而公司预计在全球经济活动未能迅速和大幅重振之情况,其流动资金水平将继续转差。于2021年3月31日,集团之已列账流动资产约为2,073百万港元,其中包括手头现金约614百万港元;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约640百万港元;及经损益按公允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约324百万港元。
然而,集团在变现及/或重新分配资产以偿还境外债务方面遇到极大困难,原因如下:集团持有之现金大多是存放在中国之人民币款项。将任何人民币款项从中国汇出至香港,均需要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申请过程须符合严谨及其时适用之国家政策,因此无法确定汇出资金所需的时间。
由于2021年之疫情,白酒产品消费受到社交距离限制措施所影响,此对整个行业之产量及销售渠道造成连锁效应。因此,集团之白酒销售业务大受影响,周转天数较预期为长。预付款项主要指为了维持集团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而支付予集团供应商之按金。要求退回按金或会对有关业务关系造成干扰,并可能有损集团之白酒销售业务。
金融资产指公司在一个集体投资计划中之投资,该计划下持有之资产是宜宾五粮液股份(000858.CN)之股份。赎回投资须经投资计划管理人批准而其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市况在内之不同因素。因此,公司之投资变现工作一直缓慢,此亦为公司流动资金水平转差之因素之一。
由于上述具有挑战性之流动资金状况,公司未有如期支付公司发行之若干计息债券之本金及利息。经过对可运用战略选项之彻底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财务重组以建立可持续之债务架构乃极其必要及关键。
为了促进公司之财务重组,于2021年11月1日开曼群岛时间,公司之开曼群岛律师Conyers Dill & Pearman已根据公司指示而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并存档一份清盘呈请,连同为进行重组而在“非强制”基础上委任Briscoe Wong Advisory Limited之陈佩诗女士及麦巧姸女士以及R&HRestructuring (Cayman) Ltd之Martin NicholasJohn Trott先生为公司之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合称共同临时清盘人)之申请。
作出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是旨在让公司能够在开曼法院之监督下实施公司之财务重组。在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中,公司寻求颁令以使(倘若共同临时清盘人获委任)在开曼法院发出进一步命令之前,在共同临时清盘人之监督及监察下,董事会应保留其获公司赋予之管理权力。此将让公司目前之管理层能够与共同临时清盘人紧密合作,监督有序之财务重组的实施,以寻求更好地保存公司之价值及业务营运。因此,董事会相信,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符合公司、其股东及债权人之整体利益。
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现排期于2021年11月22日开曼群岛时间由开曼法院聆讯。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向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法院程序之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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