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對規範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方式流程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明確代理購電用戶範圍。推動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二是預測代理工商業用戶用電規模。電網企業要定期預測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及典型負荷曲線,保障居民、農業用戶的用電量規模單獨預測。三是確定電網企業市場化購電規模。各地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不應超過當地電網企業保障居民、農業用戶用電和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規模,不足部分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採購。四是建立健全電網企業市場化購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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