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蘇創燃氣(01430.HK)公布,於2021年9月,公司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通知公司,公司兩間附屬公司訂立的若干銀行存款質押未必已於公司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內容有關集團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公告所載資料內入賬及披露。
於就私有化公告所宣佈的建議私有化公司進行審計過程中,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收到集團於2021年6月30日的銀行詢證函,其中顯示由公司兩家附屬公司江蘇騰旭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蘇州中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擁有的若干銀行存款已質押。透過進一步調查後,董事會得悉公司附屬公司太倉市天然氣有限公司擁有的若干銀行存款亦予質押。江蘇騰旭及蘇州中宇為太倉天然氣(附屬公司太倉天然氣、江蘇騰旭及蘇州中宇統)的直接附屬公司,且該等附屬公司並非私有化公告所界定的出售集團的一部分。
公司董事會已展開調查,以確定該等附屬公司的財務狀況及銀行記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於本公告日期,蘇州中宇質押的銀行存款已獲解除,江蘇騰旭及太倉天然氣已根據多份存款質押合同質押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五家不同銀行存有的若干銀行存款,總額為人民幣2.020億元及人民幣1.131億元,作為向多家公司之債務擔保,而借款人和銀行之間開立或訂立《銀行承兌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書》,《國內信用證開證合同》及《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獲得總額為人民幣3.190億元的融資額度。此外,太倉天然氣與上海浦東燃氣發展有限公司訂立《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根據存款質押合同及承兌匯票的條款,協定到期日介乎於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太倉天然氣亦與銀行訂立擔保,以擔保銀行與借款人訂立的銀行承兌協議及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涉及最高金額人民幣1.375億元。
據公司管理層根據於本公告日期可獲得的公開資料所深知及盡悉,借款人、上海浦東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董事會正評估與前述交易有關的上市規則影響,尤其是上市規則第14及14A章項下的影響。
董事會正就盡快解除存款質押合約諮詢其法律顧問。董事會已暫停涉及存款質押合同的相關僱員的工作,並要求該等僱員協助調查。
董事會將繼續調查此事,採取適當行動,並適時向公司股東)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告知進展。
蘇創燃氣於8月下旬公布,獲華潤燃氣(01193.HK)提議私有化,並撤回上市地位,股東可選擇以現金每股2.5元(較上日溢價2.88%),或每持有一股計劃股份收取控股公司1股新股份,二揀一。該私有化提案所需現金總額約為23.9億元。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於2021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停牌,且將維持停牌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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