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網購熱潮席卷全國,快遞行業規模越來越大。數據顯示,今年前八個月快遞業務量達673億件,超過2019年全年。其中,8月份完成快遞業務量89.9億件,同比增長24.3%。從上市公司的業務情況看,順豐、韻達、申通、圓通等公司的同比增速均超過15%。
但快遞業規模擴大的同時,服務質量卻有所下滑。現在,快遞被放在快遞站或者快遞櫃成了常態,上門投遞反倒成了稀罕事。
對於這樣的轉變,有網友表示,“現在晚上下班一起取就行,不用在家,這樣更方便了”,但也有不少網友表示,“上門投遞更好,快遞站裡的太遠”。
不同的客戶有不同的需求,是上門投遞還是放快遞站理應由客戶進行選擇,而不是為了省事放快遞站。
事實上,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很多時候快遞單上明明寫著送到家,可快遞員為了省事,直接送到了快遞櫃或者快遞站。
為了整頓快遞業亂象,進一步規範快遞業經營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快遞從業人員和快遞經營企業等各方主體合法權益。9月29日,快遞業大省浙江率先為快遞業發展立法。
具體來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快遞業促進條例》,將於明年3月起施行。
《條例》中明確,按運單上注明要求上門投遞,或未按收件人電話、信息回復要求上門投遞,由郵政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寄件人、收件人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或者企業處理有異議的,可以向快遞企業投訴,投訴之日起7天内必須回復;對企業處理有異議的,可以向郵政管理機構投訴。
快遞企業未按規定限期處理投訴的,可處以最高1000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最高罰款10000元。
據悉,浙江是互聯網大省,更是快遞業大省。數據顯示,2020年全省快遞業務量達179.5億件,全國第二;人均收發快件278件,人均每周有5個快件,全國第一。
不過,從快遞員角度來看,並非不能理解。因為快遞行業價格競爭,快遞派費降低,利潤空間被擠壓,送更多的快遞才能拿到與以往相同的錢,但時間有限,所以快遞員才會選擇省事的方案--放快遞櫃。
但不管怎麼說,犧牲服務質量去走數量仍是不應該的。業内順豐、韻達、申通、圓通等巨頭應拿出企業擔當,在不犧牲快遞員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保證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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