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隨著全國煤炭價格大幅上漲,並持續高位運行,給電力市場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部分燃煤發電企業經營狀況極度困難,電力交易價格也出現了低價差甚至0價差的情況。
就在今日,一份被稱為湖南省發改委印發的《關於完善我省燃煤發電交易價格機制的通知》在市場上廣為流傳,引發關注。該文件中包含了《湖南電力市場燃煤火電交易價格浮動機制試行方案》。
《方案》指出,將按一定周期聯動調整交易價格上限,建立與煤炭價格聯動的燃煤火電市場交易價格上限浮動機制。方案自2021年10月起實施。

對於此份文件,湖南省發改委稱,確有此文件。不過工作人員也表示,文件中所提“代理的電力用戶”的範圍,是指參與電力交易的市場化用戶,以企業為主,不包括居民電價等目錄電價。
首調定價機制有示範意義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通過文件内容看,這份文件只針對湖南省内的工商業用戶,而且定價機制只適用於市場化交易的電力部分。
此次湖南首調定價機制,對於其他省份也有示範意義。這意味著在目前用電緊張的情況,可以改動定價機制允許電價更靈活的反映煤炭價格,隨之上浮。不過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
此前,受煤價持續高位運行影響,寧夏、上海、山東等地區在下半年陸續發佈政策,取消年度交易方案中關於“暫不上浮”的規定,切實保障發電側的成本壓力可傳導至用戶側。
業内人士指出,當前煤電矛盾已到極致,火電企業自身經營壓力也到歷史極端情況,未來處於能源供應安全穩定的角度出發,市場化漲電價或幹預煤價都是可選項,火電資産觸底回升趨勢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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