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信(00343.HK)公布,于2021年9月15日,原告于2020年12月16日取得以申请针对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首名被告)、泰业印刷有限公司(第二名被告)、同德书报有限公司(第三名被告)、以“收藏家港漫专区”之名营业之林正德(第四名被告)及黄玉郎先生(第五名被告)(统称为被告)之非正审强制济助之传票及进一步传票(统称为传票)已于陆启康法官席前聆讯(聆讯)。
法院颁令详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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