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信(00343.HK)公布,於2021年9月15日,原告於2020年12月16日取得以申請針對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首名被告)、泰業印刷有限公司(第二名被告)、同德書報有限公司(第三名被告)、以「收藏家港漫專區」之名營業之林正德(第四名被告)及黃玉郎先生(第五名被告)(統稱為被告)之非正審強制濟助之傳票及進一步傳票(統稱為傳票)已於陸啟康法官席前聆訊(聆訊)。
法院頒令詳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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