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易 9月10日 - 神馬電力(603530)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財受托方: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機構,委托理財金額:單日最高余額不超過30,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委托理財産品類型:銀行理財産品、券商理財産品、信托理財産品等,委托理財期限:單個理財産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履行的審議程序:江蘇神馬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的情況下,使用單日最高余額不超過30,000萬元的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委托理財,在上述額度内,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授權期限為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内。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數據來源:巨潮)
來源:發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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