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志高控股(00449.HK) 公布,誠如此前公告,買賣協議之所有先決條件已獲達成或豁免,而出售事項已於2021年9月7日完成。於出售事項(目標公司30%已發行股本)完成後,集團不再持有目標公司(廣東志高暖通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之任何權益,且目標公司不再為公司之聯營公司。
事會經考慮(i)近月市況及行業環境不斷變化、(ii)集團之借貸水平高企及(iii)其對集團可用以滿足集團業務所需之財務資源之評估後,擬變更公司日期為2021年4月27日之公佈所披露之擬定所得款項用途,並按下列方式應用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金額約人民幣2.95億元:(i)所得款項的約35%將用於採購集團製造業務所需原材料;(ii)所得款項的約5%將用於促銷及市場營銷活動;及(iii)餘下約60%的所得款項將用於其他一般營運資金,包括償還借貸。
董事會認為上述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變更符合公司業務策略,並將使公司能夠更有效地調配其財務資源、減少利息開支及改善本集團債務水平,因此符合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最佳利益。
應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20年5月15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於履行聯交所復牌指引前,公司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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