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國常會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草案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控。明確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和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監督措施,強化問責執法,大幅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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