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派對文化(01532.HK)公布,公司董事會最近獲悉一份傳訊令狀於2021年7月30日送達公司,其中公司、陳聖弼先生、林新福先生及周麗敏女士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一項法律訴訟中分別列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第四被告,該訴訟涉及一份指稱由黃玉軍先生(原告)及陳先生(彼為公司前任董事、行政總裁及主席,並為公司股東,目前持有371,859,000股公司股份(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4.52%)訂立日期為2016年8月27日的諒解備忘錄,內容有關擬買賣公司控股權。
據傳訊令狀所指稱,陳先生乃為公司及代表公司訂立諒解備忘錄及作出陳述,而除了原告向被告尋求的其他補救及濟助(包括損害賠償)之外,原告亦尋求禁制令,以限制(其中包括)公司處理其資產,上限為52,910,000港元,即原告指稱根據諒解備忘錄已支付的金額。
經向董事會現任成員進行合理查詢後,董事會對諒解備忘錄及諒解備忘錄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一無所知。公司目前正尋求與傳訊令狀有關的法律意見,惟董事會認為傳訊令狀內對公司的指控乃毫無根據,屬無的放矢。董事會認為,與傳訊令狀有關的訴訟對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概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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