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利邦(00891.HK)公布,於2021年7月22日已進行香港呈請的聆訊。香港法院已頒令(其中包括)(i)將附屬公司清盤﹔及(ii)委任破產管理署署長為附屬公司的臨時清盤人。公司董事正在評估附屬公司清盤對集團的影響,並將於適當時候提供進一步更新資料。
資料顯示,內容有關於(1)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對公司的清盤呈請﹔及/或(2)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對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利邦(管理)有限公司(附屬公司)的清盤呈請。
因應公司的要求,公司的股份已由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