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陽光(00509.HK)及其擁有72.31%股權的稀鎂科技(00601.HK)公布,於2021年7月5日,世紀陽光獲其共同臨時清盤人告知,根據對世紀陽光的中國附屬公司進行的網絡搜索,銀行已向臨沂法院提交申請強制執行銀行向山東紅日授出的金額為1.2496億元人民幣的貸款擔保。根據臨沂法院書面裁定,裁定亦適用於稀鎂科技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新疆騰翔。裁定表明世紀陽光相關附屬公司、池碧芬女士及新疆騰翔總金額約1.25億人民幣的銀行存款或等值資產可能被凍結最多一年(如為現金)、兩年(如為動產)及三年(如為不動產或其他類型資產)的期限。
臨沂法院已下令凍結由山東紅日(由世紀陽光間接擁有70.02%股權)擁有的3幅土地,而非凍結興業銀行申請的13幅土地,世紀陽光認為現階段被下達進一步凍結令的風險較低。凍結資產並無經營業務。
與銀行溝通時,世紀陽光了解到,鑒於世紀陽光的建議債務重組,強制執行行動乃是銀行履行的一個標準程序。世紀陽光能夠在盡量不影響世紀陽光集團及稀鎂科技集團的情況下,就可能須受凍結令所規限的資產與銀行進行討論。
世紀陽光亦正在與銀行探討在世紀陽光集團提供替代抵押的情況下確保解除貸款項下白山擔保協議及新疆擔保協議的可能性。
於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間,稀鎂科技的間接全資附屬白山天安及新疆騰翔各自與銀行訂立10份擔保協議,以擔保貸款協議項下山東紅日就銀行所提供貸款的付款責任。貸款所得款項已撥付山東紅日的業務營運,直至其於2020年底終止營運以實施搬遷計劃。
由於相關稀鎂科技董事不了解提供擔保構成稀鎂科技集團就上市規則而言的「財務援助」,因此並無就簽署擔保協議尋求稀鎂科技董事會的批准。鑒於該等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失誤以及不熟悉相關上市規則,稀鎂科技已實施並將落實控制措施,以防止此類失誤再次發生。
為加強世紀陽光及稀鎂科技在分離董事與高級管理層職責方面的內部控制程序,世紀陽光董事會及稀鎂科技董事會組成將變動,自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該影響為沈世捷及池靜超不再同時任職於世紀陽光董事會及稀鎂科技董事會。
沈世捷主要負責監管稀鎂科技集團的金屬鎂產品業務,而池文富(世紀陽光之主席及執行董事)主要負責監管世紀陽光集團的綠色生態肥料業務。
沈世捷已辭任世紀陽光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但將繼續出任稀鎂科技之主席及執行董事。池靜超已辭任稀鎂科技執行董事及執行管理委員會成員。池文富的女兒及池静超的堂妹池斯樂已獲委任為稀鎂科技之執行董事及執行管理委員會成員,於2021年8月1日起生效。
世紀陽光及稀鎂科技申請周一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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