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等部門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財政部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並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徵率預繳增值稅。財政部還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中國銀行研究院博士後葉銀丹表示,本次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有利於緩解住房租賃行業盈利空間較窄等問題,尤其是緩解中小住房租賃企業的經營壓力,提高其盈利能力,有利於提高相關企業參與租賃市場的積極性。此外,稅收政策調整也是向市場釋放明顯信號,增強各方對於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信心,有利於吸引更多企業、資金進入住房租賃市場,推動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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