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青島銀行(03866.HK)公佈,董事會同意,在該行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同意授權董事會的前提下,由董事會轉授權該行董事長、行長或董事會秘書在獲得相關監管機構批準後,具體辦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事宜,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債券利率為發行固定利率品種,並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由該行及主承銷商共同確定。本次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發行有關決議的有效期限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36個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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