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壹傳媒(00282.HK)公佈,於2021年7月14日,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賣方)與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買方)就出售事項訂立買賣協議。根據買賣協議,賣方同意出售及買方同意購買該物業,代價為新台幣5億元(相當於約1.39億港元)(包含營業稅),以買賣協議之條款為準。
該物業包括位於中國台灣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550號之十五幅地塊(總建築面積約為19,734平方米)及建於其上之五座建築物(總建築面積約為17,382平方米)。該物業的屋頂現正出租以安裝太陽能發電設備,該物業於成交時應以「現狀」形式交吉,但須受該現有租約(應轉讓予買方)規限。
賣方已從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取為數新台幣3.1億元(相當於約8630萬港元)的貸款,作為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該貸款以押記作擔保。於本公告日期,該物業所抵押的貸款項下的未償還本金為新台幣3.1億元(相當於約8630萬港元)。該貸款須於成交前以託管賬戶内的資金全數償還。
根據早前公告,内容有關集團自2021年5月18日起停止集團在中國台灣的報紙(即中國台灣蘋果日報)以印刷形式出版的戰略性計劃。該物業用於集團在中國台灣的印刷媒體業務及用作為員工宿舍。由於集團不再於中國台灣從事印刷媒體業務,故該物業未能獲充分使用。出售事項預期能使集團將該物業折現及以公平市值釋放其投資價值。此外,代價高於該物業的估值,預計出售事項將使集團能夠確認約41,900,000港元的未經審核盈利。
於成交時,集團預期會因為出售事項而累積取得估計總額新台幣1.51億元(相當於約4190萬港元)的除利得稅前盈利。然而,財務成本於償付若幹銀行借貸後減少,更重要的是集團的營運成本將每年減少約新台幣550萬元(相當於約150萬港元)。
從代價扣除直接歸屬於出售事項的開支,包括稅項、律師費、託管費、承辦地政士的佣金,賣方自出售事項將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預計約為新台幣4.68億元(相當於約1.3億港元)。視乎實際情況及董事會的決策,在出售事項中賣家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主要用作償還貸款和清償押記。償還若幹銀行貸款後,將減低集團的融資成本。所得款項淨額之剩餘金額擬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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