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龍潤茶(02898.HK)公布,於2021年7月9日,高等法院頒佈有關司法覆核申請的判決。根據該判決,高等法院駁回公司申請司法覆核之許可申請,並頒令公司須支付聯交所之訟費(包括聯交所聘用兩名大律師的費用)。
根據香港法例第4A章高等法院規則第53號命令第3(4)條規則,公司可於14日內向香港上訴法庭提出上訴。公司正就此尋求法律及專業意見。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及根據上市規則繼續知會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任何重大發展。
於2019年12月9日,上市(覆核)委員會向公司發出一封函件,以告知公司其決定維持除牌決定。於2019年12月20日,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呈許可申請通知書,以提出申請司法覆核,對上市(覆核)委員會決定提出異議。
股份已自2017年6月15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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