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百盛集團(03368.HK)公布,公司董事會獲悉,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就涉及針對華訊股份(00833.HK)及其十名董事,其中丘銘劍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一的紀律行動於2021年6月28日譴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丘先生。
譴責是基於丘先生及其他華訊董事違上市規則第3.08(f)條及各華訊董事以上市規則附錄五表格B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聲明及承諾,沒有以應有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以保障華訊在若干交易中的利益,尤其是未有事先對一名交易方的財務能力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以盡力遵守上市規則;及彼等盡力促使華訊就符合上市規則規定尋求專業意見,以確保華訊遵守上巿規則的承諾(譴責)。
有關譴責的進一步詳情可查閱聯交所針對華訊於2021年6月28日在聯交所網站登載的監管公告。
董事會已仔細評估譴責並向丘先生作出查詢後得知概無證據表明丘先生有任何不誠實、欺詐行為或任何誠信問題,從而影響丘先生作為公司董事的合適性;譴責與公司事務無關且將不會對公司造成任何影響;丘先生於上市公司擔任董事多年,且此前概無被裁定違規,譴責為對丘先生施加的首次紀律行動;及丘先生過往及現時的專業及業務經驗對公司仍然寶貴。因此,董事會(包括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認為丘先生仍適合擔任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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