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科技產業集團(08111.HK)公佈,董事會建議按每五股已發行現有股份合併為一股合併股份之基準實施股份合併。股份合併須待股東在股東特别大會上批準後方可作實。現有股份按每手5,000股現有股份之買賣單位在聯交所進行買賣。待股份合併生效後,董事會建議將於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由5,000股現有股份更改為10,000股合併股份。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76條,倘發行人證券之市價接近0.01港元或9,995.00港元之極點,發行人可能須更改買賣方式或將其證券進行合併或分拆。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於2008年11月28日所頒佈並於2019年8月30日更新之「有關若幹類别公司行動的交易安排之指引」進一步指出(i)股份市價低於0.1港元將被視為GEM上市規則第17.76條所提述之接近0.01港元的極點之情況;及(ii)經計及證券買賣之最低交易成本,預期每手買賣單位之價值應超過2,000港元。
股份現時於聯交所按每手買賣單位5,000股現有股份進行交易。建議每手買賣單位於股份合併生效後將增加至10,000股合併股份。根據6月3日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現有股份0.087港元(相當於理論收市價每股合併股份0.435港元),假設股份合併已生效,合併股份每手買賣單位之理論市值將為4,350港元。
鑒於股份之最近成交價,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將使該公司得以遵守GEM上市規則項下之交易規定及減少買賣股份之整體交易及手續費佔每手買賣單位市值之比例,原因為大多數銀行 ╱證券行將按每項證券交易收取最低交易成本。隨著合併股份之成交價相應上調,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將令投資股份對更廣泛之投資者而言更具吸引力,從而進一步擴闊該公司之股東基礎。
鑒於前述理由,該公司認為儘管增加碎股為股東帶來潛在費用及影響,但建議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買賣單位之舉誠屬合理。因此,董事會認為,股份合併對該公司及股東有利,並符合其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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